关于成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和岗位职责,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顾 问:王传贺 党委书记
组 长: 张 亚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 袁 伟 党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王 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学超 党委委员、副院长
孙 早 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 辉 党委委员、副院长
鲍 鑫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李 静 党委委员、财务处处长
成 员: 各部门、各系部党政负责人。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组织人事处(含统战部)、宣传部、财务处、教务处、学工处、工会、团委、招生办、实习就业处等部门人员参加。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处长兼任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主任,学院各二级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及师生代表参加。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领导本部门、本系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本部门、本系部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领导、推进、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二)审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确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形式、程序等,审议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
(四)协调学院保密委员会、做好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五)组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职能
(一)具体承办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事宜;
( 二)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院公开的信息;
(三)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答复向学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制定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协调对拟公开信息进行的保密审查;
(六)组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
(七)协调、推进学院各部门、各系部的信息公开工作;
(八)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承担与学院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职能
负责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附件: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详见公开清单http://xxgk.hbvtc.net/content/channel/634ca2c08162cc65da8b4569/)